安全提示
文章来源:聊城财金能源 时间:2022-09-21
一、根据《山东省供热条例》用户不得有下列行为:
(一)擅自将自建的用热设施与供热管网连接;
(二)擅自在室内采暖系统上安装放水阀门、排气阀、移动和增大散热器;
(三)擅自转供热扩大用热、改变用热性质及运行方式;
(四)擅自非法排放或取用供热管网的蒸汽和热水;
(五)阻碍供热单位工作人员对供用热设施进行巡查、维护和检修;
(六)其他有损用热设施或影响供热行为;
二、禁止用户私自排放暖气管里的水,私自排放暖气水的危害:
(一)采暖水为软化处理后的高温循环水,含有防腐剂、除垢剂等化学物质,影响人体健康;
(二)致使供水温度下降,影响供热效果;
(三)形成短路循环,影响邻近用户甚至整栋楼的供热效果;
(四)供热管网为封闭式管网,私放采暖水会产生水力失调,损坏供热设施,影响采暖效果