新增用户应于当年的4月1日到9月30日期间,向供热主管部门(聊城城市管理局供热办公室)提出用热申请,经批准后到聊城市财金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办理用热手续。
需要提供以下资料:
一、单位(集体)申请人
1、开发建设单位填写《用热信息采集表》
2、提供建筑规划许可证
3、开发项目(小区)规划平面图
4、开发项目测绘或预测绘面积
5、单项竣工验收时,建筑单位需提供业主信息(业主姓名、联系方式、房屋面积)。
6、开发建设单位应提供各楼室内采暖图纸。
二、散户申请人
1、新申请用户填写《用热信息采集表》
2、提供申请用户的身份证复印件,
3、提供既有建筑房产证复印件。
附件: